镇建监协[2019]6号 
各会员单位:
    为加快工程监理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,不断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,根据苏建监协(2018)2号通知下发的《江苏省标准化监理项目创建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创建管理办法)要求,现将2019年度省标准化监理项目申报、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    一、请各单位在2019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上报“省标准化监理项目”考核名单(附件1)及“省标准化监理项目考核申报表”(附件2)汇总后报市建设监理协会。推荐上报的创建项目,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   (一)已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;   (二)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,合同监理酬金在150万元及以上,特殊的、在当地一定影响力的工程可适当放宽;   (三)未发生工程质量、安全事故,且无重大投诉的;   (四)监理企业已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考评并留存书面记录;   (五)工程已竣工或具备竣工验收条件;   (六)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行政处罚记录。   未能满足以上任何一项基本条件的项目,取消年度考评资格。
    二、各监理单位向市建设监理协会推荐项目名单,2019年10月下旬起市建设监理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。
    三、各监理单位应按照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,认真做好本企业标准化监理项目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。
    四、上报方式  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 271280459@qq.com   联系人:邵佳、耿玮   联系电话:13815479966、18706104433 
  附件1:推荐上报省标准化监理项目考核名单   附件2:省标准化监理项目考核申报表 
 镇江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
   镇建监协[2019]6号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标准化监理项目申报、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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