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改革措施,市招标办将进一步优化流程,调整招标文件编制和递交时间,缩短招标周期。即对于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、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招标项目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(原20日)。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7日(原20日)。
该措施实施后,原需要二十几天的招标周期,将调整为十几天,大大地缩短了招标周期,提高了工作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