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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批工作的通知》
 
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
苏建函注册2016385

 
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

建筑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

电子化审批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建设局()

  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,按照便民、利民、高效的原则,我省定于今年7月开展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批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始时间

201671起,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。

二、申报审核流程

  1. 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在“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省注册系统”)填写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相应电子扫描件,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。

  2. 市级核验。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,核对申请人扫描件和原件是否一致,核对无误后汇总上报。

3. 省级核准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后,证书邮寄到各市主管部门。初始、变更、延续、更改补办注册的执业印章由注册本人按《关于停止收取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印模样式(二级注册建筑师参照一级注册建筑师,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参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自行制作。

 三、其他事项

1. 证书印章注销。注销注册的证书和执业印章,由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册登记后销毁;变更、延续注册的原印章由注册本人自行销毁。

    2. 出省变更办理。变更到外省的注册申请,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后,申请人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四、联系方式

   联系人:任银天    联系电话:025-51868918

  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:025-51868276

   

 

  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 20166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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